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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资本网消息,哈萨克斯坦制定了新的过境货物运输收费标准,该命令由哈代理财政部长(Yerzhan Birzhanov)签署,已在政务门户网站公布。
文件对哈萨克斯坦副总理兼财政部长于2023年5月25日发布的第538号命令—“关于确定公路车辆、货物和商品过境哈萨克斯坦及其通过电子队列的费用”进行了修订。
因此,根据电子队列系统的预订日期和时间,过境哈萨克斯坦的卡车,包括挂车和牵引车的通行费为1按月计算指数。重型卡车加速通过哈萨克斯坦边境程序需支付100按月计算指数。
2024年1按月计算指数(АЕК:айлық есептік көрсеткіш)为3692坚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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