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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江布尔州将建设一座总装机容量为1吉瓦的风电站。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China Power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将作为开发商参与其中,而哈萨克斯坦方面则由萨姆鲁克能源股份公司作为共同开发商,通过成立专门公司进行参与。
另一个项目是将在卡拉干达州建设总装机容量为500兆瓦的风电站,以及在突厥斯坦州建设总装机容量为300兆瓦的太阳能发电站。该项目的中方开发商为中国能源海外投资有限公司(China Energy Overseas Investment Co Ltd.),哈方开发商同样为萨姆鲁克能源,通过成立专门公司参与。
协议草案中还提到,将设立一个财务结算中心,负责采购这些项目建成后生产的电力,为期25年。开发商的电价将以外币计价。但所有支付将按照当天的汇率以坚戈进行结算。
此外,项目各方享有不受限制的货币兑换权,并可以无限制履行文件中所规定的外汇义务,获取外币股息。同时,开发商可以直接从相关政府机构获得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而无需进行招标(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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