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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闻网站“欧洲动态网”报道,欧盟委员会正在征求欧盟成员国对将“生物防治”(Biokontrolle)这一概念的定义——防治病虫害的自然解决方案,纳入到欧盟农药评估和授权法规中的看法。生物防治的例子包括生物农药和替代方法,例如释放天敌来控制另一个物种的种群规模。
然而,目前欧盟内对生物防治这一概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这也成为减缓解决方案审批流程的一个因素,而这些解决方案作为化学农药的可持续替代品早已在全球获得承认。
根据4月8日在比利时圣特雷登举行的农业部长非正式会议上的行业介绍,在美国、巴西和加拿大等国,新的生物基产品在申请后1到3年就会获得批准。而在欧盟,根据现行法规,此类产品与化学农药一样必须经历6到10年的漫长审批程序。
在今年7月的一次会议上,欧盟委员会就要求各成员国在9月6日之前就定义“生物防治药剂”的新文本提案发表意见。此举受到了行业代表的欢迎,他们长期以来一直在等待一个能让欧洲农民更快使用生物杀虫剂的定义。
“(欧盟)对害虫害的生物防治给予了很多支持。现在我们只需要找到一种法律机制,以让农民更快地使用它。”国际生物防治制造商协会(IBMA)执行董事里维斯(Jennifer Lewis)表示。
在6月举行的有关欧盟委员会和欧盟成员国合作消除欧盟市场壁垒的论坛上,利益相关者概述了他们在欧盟生物防治产品审批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
产品生产者抱怨生物解决方案审批程序繁琐,费时费力,这阻碍了向更可持续的农业的过渡。欧盟委员会官员承诺将采取进一步措施促进这些产品的引入。
然而,这并不是第一次在欧盟范围内对“生物防治”一词进行定义。
上一次进行法律定义的尝试包含在农药可持续使用(SUR)法规提案中。这一有争议的文本最终在2023年被欧洲议会否决,并于今年2月被欧盟委员会撤回。该提案旨在到2030年将农药使用量减少一半,并将生物性病虫害防治药剂描述为“生物来源的天然制剂或与其相同的物质”。
由于SUR最终没能成为法律,因此该定义也就没有成行。然而,里维斯对目前正在进行的讨论方式持乐观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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