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单位,无不涉及到报销问题,但有些发票能不能报、怎么报?或许你不甚清楚,那我来给同事们“科普”一把。
第一、“当你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现没有纳税人识别号,能不能报销?”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第二、“收到发票,品名是办公用品等笼统的名称,没有具体明细能不能报销?”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开具不实的发票,不能保销。
第三、“收到发票带的清单,是自行用A4纸打印的能不能报销?”
答: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四、“发票与实际业务不吻合,比如你买的是香烟,开的却是办公用品能不能报销?”
答:不可以。取得商品跟你开具的发票不一样,涉嫌虚开发票,这样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第五、“收到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能不能报销?”
答:不可以。注意是否存在应该填写发票备注栏但是未填写的发票,如:取得的装修费发票、施工费发票、房屋租金发票等等。
第六、“收到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发票,能不能报销?”
答:不可以。注意是否存在盖章错误(盖得财务章或者是公章)、盖章模糊、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等。遇到这种情况,必须退回。
第七、“成品油发票没有这三个字能不能报销?”
答:不可以。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退货开具红字发票左上角第二行打印“销项负数”。普通发票(卷式)无此要求。
第八、“成品油发票“单位栏”、“数量”栏填错能不能报销?”
答: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第一条第(三)项明确表示,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同时,第二十一条也明确,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来源:武汉税务、审计工作、审计之家、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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