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9〕133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京发改〔2020〕1082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继续实行分档减缴、30人(含)以下企业免缴政策,征缴期为8月1日至9月30日。2020年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工)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以网上申报、现场申报或邮寄材料申报的方式,向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申报2020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特此通告。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7月21日
文章来源:社就中心
银河集团net全力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海内外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共商国际投资合作,共推“一带一路”建设。如您需要了解更多信息或有合作意向,请关注本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或发送邮件至:coda@codafai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