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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定位。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在草案中增加规定:国家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二是细化简并税制的规定。简并税制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关键环节之一,对海南自由贸易港顺利封关运作关系重大,根据中央通过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在草案中增加:全岛封关运作时,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全岛封关运作后,进一步简化税制。
三是明确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退税的税制安排。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内地货物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应当退还增值税、消费税,否则,将导致内地货物与进口货物的税负不平衡,不利于内地货物在海南市场的公平竞争。据此,在草案中增加规定: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
四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增加具体要求,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应当“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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