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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乌克兰议会未能通过“对大型投资项目进行国家支持”的法案,决定将其退回修改。其中,赞成票有44票,投票支持退回修改的有245人。
议会经济委员会主席纳塔卢哈表示,因为修改建议没有被吸纳,这将让法律完全失衡。他说,如果以目前的这个方案通过法律是不会奏效的。所以我们情愿支持进行修改完善,与没有投赞成票的议员再次沟通。
这个法案明确了经政府授权的国家机关的地位,其中包含配合投资者准备和实施大型投资项目的投资经理。该法案规定,对投资者的国家支持将通过以下几种形式提供:
——税收优惠(免缴利润税和新设备入境关税);
——有权按照特殊条件租用土地并支付租金;
——国家为投资项目保障配套基础设施(公路、通讯线路、五通一平等)。
但国家支持的资金总额不超过投资总额的30%。
该法案还明确了对投资项目和投资者的要求,其中包括:
——投资规模不低于3000万欧元等额(议会二读时建议调低至2000万欧元);
——投资项目需在乌克兰境内,并在制造业、基础设施、物流业、废物处理、旅游、卫生、教育、体育行业(不含可再生能源行业、采掘工业、种植业和金融业);
——在投资过程汇总需保证创造不低于150个就业岗位,平均工资要高于该地去年平均工资的15%以上;
——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5年。
(来源:乌克兰经济真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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