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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我国是大国,必须具备同大国地位相符的国家储备实力和应急能力。要统筹解决好‘储什么’、‘谁来储’、‘怎么储’的问题,系统规划、科学优化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加快补齐补足关键品类物资短板。”
据了解,世界各国因资源状况、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军事战略不同,战略物资的选定标准和具体分类也不尽相同。但从总体上看,战略物资储备的品种选择主要取决于国内物资禀赋、供求状况、在经济发展和国防安全领域的重要性、国际物资的可得性等因素;应急物资储备要在应对疫情、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方面起到保供给、稳民心的积极作用。
构建科学权威的储备物资需求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我国物资储备目录建设工作和保护性发展的规划设计,可以从源头上把好“需求关”。
会议强调:“要加快健全统一的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多元互补,健全中央和地方、实物和产能、政府和企业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机制,优化重要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分类分级落实储备责任,完善储备模式,创新储备管理机制。”
为了保障战略物资供应,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建立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体系,并不断在实践中予以完善和发展。充分发挥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作用不能仅依靠政策,更重要的是需要法律支撑。而我国迄今为止尚未出台一部完整的应急物资储备法律,对战略物资储备和调用的规定散见于相关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如国内出台的《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等多为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呈现出立法分散、立法位阶偏低、立法滞后等问题。“多头立法”导致部分法条内容冲突,无法妥善协调各方资源。为此,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在2020年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建议制定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法的提案。
在坚持“全国一盘棋”思路的基础上,规范立法、科技兴储、系统治理可以确保储备物资在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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