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 – 新冠疫情应对措施

发布时间:2020-05-27 16:08:59 文章来源:德勤中国


摘要:本文讨论了哈萨克斯坦为应对新冠疫情而采取的税收、海关、法律、公共卫生及安全等方面的措施。这些措施旨在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扶持,包括降低税率、延长纳税申报期限、延缓税款缴纳,暂停税务稽查及其他税务事项的办理。本文还讨论了对进口关税减免和某些医疗防护用品出口的限制。此外,文章总结了公共安全措施(即隔离措施、旅行和行动限制、关闭非必要业务)以及支持企业(延长还款期)和个人(社会救济金)的措施。


关键词:新冠疫情,紧急状态,支持,出入境限制,税收减免,税率,期限延长,延期付款,税务稽查,报备,微型企业和中小企业,欧亚经济委员会(EEC),欧亚经济联盟(EEU),出口关税,进口关税免税,EEU成员国,隔离措施,出口限制,清关程序,海关检查,延长还款期,社会救济金,业务的暂停

1. 简介
        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新冠疫情”)的蔓延,哈萨克斯坦政府于2020年3月15日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实施了隔离措施 (包括边境检查站)及其他公共安全措施。与此同时,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的税收救助措施来稳定国家经济、协助受疫情影响而处于财政困境的企业及个人渡过难关。税收措施旨在主要协助在小型企业、从事特定业务的企业及个人,具体措施包括降低税率、申报和付款期限的延长以及其他行政减免。政府还根据欧亚经济联盟(EEU)的规定,对某些医疗防护及其他基础用品的进口实行关税减免,并对其出口进行限制。下文中,我们将对这些措施进行介绍。

2. 隔离措施
        2.1 总体规定
        托卡耶夫总统于3月15日签署了第285号总统令,正式宣布哈萨克斯坦进入紧急状态,自2020年3月19日起对努尔苏丹和阿拉木图两地采取隔离措施,包括设立隔离区并确定隔离区进出地点,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流动,以及调整公共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等。
        从3月28日起,努尔苏丹和阿拉木图的隔离措施进一步加强,包括限制市民和车辆的流动以及企业的运营。所有非必需行业都必须停工,只有被认为对城市运作至关重要的企业才能运营(下文将详细讨论"公共安全措施")。
        根据第285号总统令的规定,本国其他地区也采取了类似的隔离措施。
        虽然紧急状态于2020年5月11日结束,限制措施也正在逐步放宽,但限制措施仍然有效。
2.2 出入境限制
       一般而言,根据隔离措施的相关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况外(如哈萨克斯坦公民返回哈萨克斯坦或出国就医、外国公民离开哈萨克斯坦等),限制个人通过任何交通方式进出哈萨克斯坦。(关于出入境限制的相关内容会在下文中"公共安全措施"中进行进一步介绍)。
       整体上的出入境限制、企业关停造成的经济混乱以及失业率的大幅增加,导致了哈萨克斯坦经济的萎缩。疫情对许多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收入产生了重大影响,导致企业濒临破产。
3. 税收减免措施
       3.1 降低税率
       3.1.1 微型企业和中小企业
       根据在税务局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国家收入委员会(SRC)对有资格享受特别税收机制1的微型和小型实体实行为期三年的所得税减免和暂停税务稽查,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此外,2020年3月27日政府第141号决议为微型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了以下救济措施:
  • 所有税款、社会缴款(包括对养老基金的缴款、强制性养老金缴款、社会缴款、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缴款)及其他强制性预算费用的缴款期限推迟到2020年6月1日;
  • 及直至2020年6月1日,政府机关暂停向纳税人征收未缴税款,关税和社会缴款,高风险纳税人(税局机关对逾期债务给予高风险评级的纳税人)除外。
       哈萨克斯坦法律对微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定义如下:
  •     微型企业是由个人创立,年平均员工人数不超过15人,或平均年收入不超过3万MCIs2(约合8,300万坚戈或19.6万美元);
  •     小型企业是个人或企业创立,年平均员工人数不超过100人,年平均收入不超过30万MCIs(约8.33亿坚戈或196万美元);和
  •     中型企业是个人或企业创立,年平均员工人数在100至250人之间,及/或平均年收入在30万至300万MCIs之间(后者约为83.3亿坚戈或1,960万美元)。
       3.1.2 特定行业的纳税人
       为应对疫情,哈萨克斯坦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实行隔离措施、关闭国家边境、要求员工远程办公等,该类措施的实施使哈萨克斯坦的一些特定行业,包括但不限于,旅游业和航空公司、娱乐业和零售业(电影院、购物中心等)、酒店业和餐饮业以及农业行业企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为减轻疫情对这些行业的影响,扶持行业发展,政府公布了以下税收减免措施:
  • 从 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销售和进口第145号政府决议中定义的19种生活必需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从12%降至8%;
  • 从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出口汽油(不包括航空燃油)和柴油的企业免征消费税;
  • 以下各类经营财产在规定纳税期间适用的财产税税率从1.5%降至0%:
  1. ̶   2020年全年,个体经营者及企业法人用于商业旅游、餐饮和酒店服务的房产财产;
  2. ̶   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机场跑道和机场候机楼;
  3. ̶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大型零售卖场、购物和娱乐中心、电影院、剧院、展览馆以及体育和健身场馆;及
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私人执业人员(如公证员、律师、法院执行员、调解员等)的财产。
  • 从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农产品生产者免征农业土地税。
       对于农业生产者及娱乐业经营者,至2020年8月15日,所有税款的滞纳金利息将暂停计算。
       3.1.3 个人
       政府制定了以下税收减免措施来帮助个人渡过难关:
  •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一般税收规则(而非特殊税收机制)征税的个体经营者的所得税税率降至0%;和
  • 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个人从事特定行业劳动/专业活动的收入免征下列税款和缴款:
  1. ̶   针对雇佣收入源泉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2. ̶   私人执业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
  3. ̶   社会税、养老基金以及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独资企业经营者为其自身缴纳的上述款项除外。
       3.2 对税务申报和缴税期限及税务稽查的修改
       除了降低税率外,税务机关还延长了纳税人提交纳税申报表及其计算表的截至期限,并暂时中止了税务检查或稽查工作。
       3.2.1 截止日期延长
       由于哈萨克斯坦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并规定尽量减少个人接触,国家收入委员会决定对于原申报截止日期处于紧急状态期间的企业及个人,允许其申报日期在原申报截止日期的基础上顺延30天。延期申报适用于大多数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辆税、土地税、物业税等。
       此外,根据国家收入委员会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如果以电子方式进行2019年纳税申报,申报提交的截止日期将自动延长30天,即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因此,2020年4月30日前以电子方式提交的纳税申报表视为按时提交。这项行政豁免适用于所有纳税人,不管他们的风险级别如何。
       自2020年4月20日起,从事航空客运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人就其向非居民企业提供的飞机租赁交易相关的技术维修及法律咨询服务而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缴纳期限延长至2021年1月1日。
       对于农业生产者和娱乐业经营者,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纳税申报截止日期都推迟到第三季度。
       3.2.2 税务稽查和其他行政措施
  • 国家收入委员会在其网站上指出,在紧急状态期间将不会:
  • 发送系统自动生成的税务稽查通知(特殊情况除外);
  • 安排现场稽查;
  • 通过快递发送通知;
  • 召开委员会会议,包括初步审议案件。
       下列额外措施适用于微型企业和中小企业:
  • 在国家紧急状态期间,针对系统自动发现的违反税法行为且发出的上诉通知的最后期限延长至2020年6月1日,高风险纳税人除外;及
  • 在国家紧急状态期间,税务机关的检查暂停。
4. 海关措施
       哈萨克斯坦政府和欧亚经济委员会采取了一系列与进出欧亚经济联盟关境货物相关的措施,以达到在新冠疫情期间稳定经济的目的。
       4.1 关税减免
       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达成协议(即,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俄罗斯),欧亚经济委员会宣布对进口医疗产品免征关税,如个人防护设备、消毒剂、诊断试剂、特定类型的医疗设备和材料以及药品。
       许多免税品有欧亚经济联盟对外经济活动统一商品名录和代码。必须指出,只有在货物已获准在国内放行,且进口方需提供由卫生部商品和服务质量控制和安全委员会出具的文件上已确认货物的预期用途时,这些进口货物才可以免征关税。
       对进口医疗产品免征关税政策适用期间是自2020年3月16日至9月30日。虽然最初一些哈萨克斯坦公司由于无法出示证明产品预期用途的文件而无法享受免征关税优惠,但财政部已确认,在提供文件时将退还已征关税。
       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还同意对其他几种关键进口商品免征关税,如土豆、洋葱、大蒜、卷心菜、胡萝卜、辣椒、大米、荞麦、幼儿食物、果汁、特定药物、内窥镜、温度计等。对于这些商品免征关税时,进口方无需提供特定预期用途的证明文件。
       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海外业务,哈萨克斯坦政府实施如下政策:
  • 自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10月1日,将一级小麦粉、土豆、胡萝卜、洋葱、葵花籽油、牛肉、鸡肉、奶酪、鸡蛋等食品的进口增值税税率降至8%;
  • 从2020年3月27日起将进口增值税缴纳时间延迟到2020年6月1日。
       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贸易和一体化部将石油产品的出口关税税率降至0%,如汽油、柴油、航空燃油、润滑油、沥青混合物及其他被列明的石油产品。
由于需要更新海关信息系统的设置,上述海关措施略有延误,但目前已生效,并且受到行业内好评。
       4.2 出口限制
       根据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达成的协议,欧亚经济委员会暂时禁止出口特定个人防护设备、防护和消毒剂、医疗产品及在欧亚经济联盟批准的清单中指定的其他货物。该禁令适用于2020年4月6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
       此外,哈萨克斯坦农业部宣布,自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8月30日,对出口到欧亚经济联盟以外的,对支持哈萨克斯坦人口生存和经济发展的某些商品进行限制。这些商品包括荞麦、白糖、土豆、原始包装的精制葵花籽油和在该部批准的清单中的其他商品。定量限制(配额)适用于小麦粉、软小麦、原始包装的未经提炼的葵花籽油等。
       出于出口禁令和配额的目的,货物仅根据其欧亚经济联盟对外经济活动统一商品名录和代码进行定义。提供产品名称是为了便于使用。
       为确保“配额货物”的安全,在清关过程中,海关部门将检查植物或动物检疫证书。
       4.3 升级"绿色通道"以便进口必需品的快速入境
       在紧急状态期间,哈萨克斯坦的海关申报和清关程序仍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即通过提交电子报关单,货物即可能自动通关。清关仍采取绿色、黄色或红色的"分级通道"机制,绿色通道的检查程序最少,通关速度最快。
       但为了在紧急状态期间加速必需品的通关,海关当局已升级了其风险管理系统,使一些需要货物从红色或黄色通道清关的货物得以转换到绿色通道,从而减少或免除检验程序、海关完税价格控制等。
       这一改变的目的是减少清关检查的数量,限制某些高风险货物由海关官员通过车辆护送的行为,并确保在检查站的海关业务是基于国家安全委员会边境服务局的决定开展的。
       4.4 暂停现场稽查
       为防止冠状病毒的传播,在国家紧急状态期间,对有海外活动的企业所进行的海关检查和核查措施采取了一些限制。例如,国家收入委员会暂停了需在海关检查期间出示实物文件的要求; 取消现场海关检查;暂停追征逾期税款和关税;并更改了目前在海关管制下的特定货物的申报期。这些措施仅在国家紧急状态期间才生效(目前已失效)。

5. 国民支持措施
       5.1 公共安全措施
       哈萨克斯坦在新冠疫情爆发的早期采取了一些公共安全措施,并在该国首例感染者出现后采取了更严格的措施。如上所述,这些措施包括国家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和隔离措施,以尽量减少个人接触和控制病毒的传播。
       出入境的限制包括:
  • 哈萨克斯坦公民和永久居民不得前往有新冠病例的国家;
  • 暂停对57个国家实行的为期30天的免签制度,至2020年11月1日;及
  • 暂停对中国和印度公民的72小时免签制度(先前暂停至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1日。
       对哈萨克斯坦境内个人流动和聚集的限制如下:
  • 个人只能在购买食品和药品或需要紧急医疗的情况下出门;
  • 公共场所不得聚集三人以上,但同住一户的家人除外,不得探亲访友、接待客人;
  • 所有潜在的人群拥挤场所,如公园、广场、游乐场和运动场都关闭;
  • 减少公共交通;
  • 所有学校和大学从2020年3月16日起远程学习。
       5.2 贷款假期
       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6月15日期间,在哈萨克斯坦从事某些类型的银行业务的银行和组织必须为个人和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假期"(即暂停偿还债务和利息),上述贷款系2020年3月16日之前产生。要获得贷款假期,中小企业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 因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经营活动受限的行业,如贸易和商业部门以及旅游业、旅馆和餐饮业;
  • 财务状况恶化,经济活动量明显下降。
       贷款假期制度旨在减轻因隔离制度而面临财务困难的企业的经济负担。
       5.3 暂停公司运营
       如上所述,2020年3月28日政府增加了其他措施和限制,以加强努尔苏丹和阿拉木图两地的隔离措施,包括暂停除维持两市运作所必需的活动外的其他商业活动。
最初,所有"非必要"行业需停工至2020年4月6日,随后延长至2020年5月1日。然而,从2020年4月20日起,一些企业获准恢复营业,从2020年5月4日起,某些企业获准在地方当局的特别许可下重新开业,政府计划其他企业在5月底将逐步恢复营业。
       5.4 支持就业的措施
       为了支持员工并确保他们在疫情期间的安全,政府宣布根据个人申请,向每位员工支付42,500坚戈(约合100美元)的社会救济金。该款项仅在2020年5月11日紧急状态结束前适用。
       此外,政府建议雇主考虑为其员工提供以下选择:
  • 远程工作;
  • 改变工作条件,以保持社交距离和其他安全措施;
  • 停工;
  • 非全时工作;
  • 带薪或无薪假期。

结论
       尽管哈萨克斯坦因新冠疫情导致的紧急状态已经于2020年5月11日结束,但隔离措施还继续适用。然而随着一些限制已经解除,政府正计划逐步重启经济。以上税收,海关,公共安全措施旨在帮助因此次新冠疫情而面临困难的哈萨克斯坦个人和企业。



注:
1 特别税收机制:指的是专门针对个体经营者、微型及小型企业的、简化的税收评估流程及纳税申报流程。
2 МCI是月度计算指标,是哈萨克斯坦用于计算养老金、福利和其他社会补助以及罚款、税费和其他付款的指标。根据来年的通货膨胀规模在计划预算时制定该指标。2019年1个MCI约合2,767坚戈,2020年1-3月,则为2,651坚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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